平台企业融资转型与永续债权(一)

一、平台融资转型背景

1、存量债务量大,传统负债模式难以为继:

从1994年分税制开始,地方政府收入来源受到明显限制。作为承担当地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主导方,地方政府开始尝试市场化扩充资金来源。但受中央政府制约,地方政府借款方式在不停变化。交易模式从政府直接借款,到平台借款政府担保,再到平台借款平台担保。这些交易结构的共同特点是地方政府的信用为基础,以平台企业为载体,以市场化的形式获取资金。这段时间,地方政府的平台融资规模快速扩大。但随着经济增速的放缓,债务规模的无限制扩大不可持续。传统的负债,尤其是平台的融资规模持续受到控制的背景下,传统负债模式难以为继。

2、资管新规出台,投资市场进入去债权化时代:

2018年4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正式发布。从投资范围、杠杆约束、信息披露等多个方面做了要求,旨在防范金融风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最大限度消除监管套利空间和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投资者而言,资管新规的核心内容在于“打破刚兑”。从这个思路出发,意味着投资管理人(银行,券商,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不再需要过度关注理财产品兑付与否的结果,为压缩债权类结构产品铺平了道路。28万亿的理财市场产品关系,开始逐步从债权关系全面转换为投资关系。

3、监管机构对去传统债权化业务的坚持:

资管新规于2018年刚推出时,由于其与当时已存在的大量交易结构有巨大的反差,市场普遍认为制度难以落地,最终会以监管和金融机构的妥协收场。事态前期发展也基本应证了这种思路,资管新规设立了两年的过渡期。2020年底前,监管部门逐年压降非标债权规模。原有两年过渡期到期后,大量银行和信托并未达到整改目标。于是2020年底,资管计划延长期到期后又延长了一年,似乎制度最终落地遥遥无期。但这期间,传统债权结构产品规模一直在压缩。2021年底后,大部分产品在监管的监督下都已转向权益型,过渡期也随之宣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