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信托概述与实践(六)

前言

慈善信托是一种公益信托,虽然2001年颁布的信托法已经明确提出了公益信托的相关概念,但由于相关制度的缺失和自益信托的限制,发展一直很缓慢。2016年颁布的慈善法,明确提到了慈善信托的概念和相关内容,对原有公益信托内容进行了补充。2017年7月,银监会联合民政部联合发布了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大大促进了慈善信托的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成功备案慈善信托446单,金额32.32亿。

本文从设立者的角度出发,重点从慈善信托的法律依据,特点和优势,发展概况和实际运作等几个方面介绍国内慈善信托目前的状况。

 三、慈善信托的运作

1、部分项目赏析

1)鲁冠球三农扶志基金慈善信托

2018年,万向集团实际控制人鲁伟鼎设立我国规模最大的股权慈善信托——鲁冠球三农扶志基金慈善信托。

信托受托人为万向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未设立监察人。

信托财产为委托人持有的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应出资额 6 亿元。信托期限为永续。备案机关:杭州市民政局。

信托目的为:让农村发展、让农业现代化、让农民富裕,以影响力投资、以奋斗者为本、量力而行做实事”,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灾等慈善活动,促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事业发展。

运作方面:根据信托2018和2019年报告,基金获得其他代支付收入约113万,获得分红800万。2018年和2019年未向外进行信托资助。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委托人通过实际控制的万向三农集团对外资助2884.80元。信托财产除设立时的相关费用外,无其他支出。

虽然三农扶志慈善信托2018和2019年尚未进行慈善资助行为,但其庞大的备案规模,仍是媒体和信托公司报道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