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主要县级市(区)财政实力评价(二)

湖南省县级市近年来非标市场较为活跃。湖南省公有制和民营经济发展相对较为均衡。本文将对湖南省县级市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并对市场较为活跃的区市县情况进行分析。

二、湖南各区县财政统计数据与分析

财政实力仍然从收入量,稳定性与负债三个角度来考虑。

1、收入量方面

收入仍然是从一般预算收入,基金收入和合计收入与占比来考虑。合计收入为本地区一般预算平衡表收入与基金预算平衡表收入之合。

1)地方政府收入合计

从综合财力来看,湖南区县的收入有明显的特点:a.各区县综合收入不低:各区县的收入中位数76亿元。b.财政总收入分布整体较为集中:有40个城市预算总收入在0-100亿之间。50到100亿的城市最多,有27个。c.收入超过150亿的城市有6个。其中长沙市有4个,株洲市1个(醴陵市),常德市1个(桃园县)。d.合计总收入低于50亿的城市偏多,共有13个。其中郴州市4个(北湖区,嘉禾县,临武县和苏仙区),株洲市3个(荷塘区,芦淞区和石峰区),湘潭市,岳阳市(君山区和云溪区)各2个,娄底市(冷水江市)和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各1个。湘潭市2个最低,韶山市和雨湖区财政收入分别只有25.59亿和23.49亿。

2)地方政府收入结构

一般预算收入和基金收入分别反映出政府依靠经济发展(特别是税收)和土地出让获得收入的情况。一般预算收入占比越高,说明经济越成熟,土地财政的依赖性越小。但基金收入占比过低,则表明其土地成交不活跃,土地转让收入偏低,可能影响其本地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总收入不高的城市一般预算收入合计也偏低。一般预算收入合计基本低于100亿,一中值为59.83亿,整体较高。不到50亿的城市有21个。其中,郴州市,岳阳市,株洲市下辖区县占比较大,均有4-6个城市左右。超过100亿的有5个城市,长沙市4个,株洲市1个。

基金收入占比方面,中位数为26.09%,整体偏低。财政对土地收入依赖性不大,但很多区域不能通过出让用地收入回补政府基础设施建设。从分布来看,基金收入20%-30%的城市最多。低于20%的城市有14个。既有相对欠发达地区,包括娄底市冷水江市,双峰县等,也有GDP排名较为靠前的城市,包括长沙市天心区,湘潭市雨湖区等。除传统老城区因面积有限无法新增土地收入外,该指标市县偏低的城市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