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交易结构
从银监对刚兑的定义已经可以明确划分出几种典型的刚兑模式:
1、信托机构或委托其他机构按照合同约定本金和收益,以违背公允价值,有利于当期客户的方式进行交易,对项目收益和本金进行支付。
2、与银行理财类似的,信托机构以自身信用为依托,进行负债经营,项目依靠滚动发行,使期限和风险在不同客户之间流转的交易模式。
(三)资金来源
项目刚兑的资金来源无外乎是信托机构的资金来源,即自有资金,拆借以及负债资金。
1、自有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信托公司挣得利润。注册资本对应的是股东实力。有些信托公司注册资本低,是因为业务量不大,不需要投入这么多注册资本。只要股东实力强,未来是可以追加投入的。
2、金融机构拆借资金是金融机构特有的业务,但监管有要求,拆入余额不能超过其净资产的20%。这个量对各信托公司而言其实并不一定够。
3、负债资金,即部分表现为受托管理资金。这部分资金监管层面并未有严格的定义。在正念君看来,这部分资金本质是信托机构以自身信用负债形成的资金,业内也叫“资金池”、“资产池”。这部分规模较大,相关监管机构也有相应的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