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刚兑的前世今生与未来(四)

表现与未来演变 上

第4节 信托刚兑的表现

什么样的表现是项目刚兑的表现?前面已经分析了很多,这里就简要概括:

1、融资人已经完全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上门,甚至破产,而信托计划到期按时兑付了本金和收益的情况;

2、根据市场信息,可以判断项目现金流无法覆盖项目资金,项目到期正常结束的情况;

3、信托公司自身信用的负债业务。这里要注意,这类项目与信托公司为其他机构(金融和非金融)建立的资产池是不同的。后者不属于信托公司刚兑范围内项目;比如项目尽管是由受托人主动管理,组合投资,但交易对手明确出现,且相对集中于一两家的项目不应该划为此类。

4、项目到期或到期前,由此前未约定的,项目的非关联方提出回购项目的。无论是项目正常结束或提前结束的情况。

第5节 信托刚兑的演变

(一)演变因素分析:

信托刚兑的演变受整个市场刚兑环境的影响很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正式下发,似乎预示着刚兑未来的方向。

但正念君认为,是否能彻底终结理财市场刚兑的模式,至少应该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由于券商子公司和基金子公司多为投资类业务,目前非标类业务也基本属于停滞状态,因此该部分不讨论这两类公司可能的刚兑行为):

1、法律法规的支撑体系是否完备?

既然不能进行刚兑,那么有一个问题即显得特别突出,就是受托人在项目中的尽职细则。虽然尽职的原则是一直有的,但是细则却迟迟没有出。

这种状态一直维持了多年。从原因上分析,监管是希望各机构执行审慎的原则,一旦监管明确,则势必有可能有漏洞可钻。但这也造成受托人职责不清晰,严监管下,只能造成大包大揽的结果。刚兑打破前如果这类规章仍然没有,至少应该有默认的可操作的尽职规则。

2、理财负债经营的模式是否可以终结?

虽然近年来,理财已经被定义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但其实绝大部分理财和部分信托依然是执行的负债经营模式。根据《中国银行理财市场报告(2018年)》的数据,发行理财产品118万亿,低风险产品98.45万亿,时间期限约161天。借鉴非保本理财产品的资产配置结果,可以认为除现金,同业拆放外,其他资产都有可能出现都需要银行进行负债经营,可以大致估算银行约需要25.3万亿左右的流动资金来进行兑付。

根据信托行业协会公布的2018信托业报告,信托业规模约22.71万亿,剔除单一通道类业务为12.87万亿。因此银行和信托负债模式下资金约需要38万亿左右。如何合理的解决这部分资金的来源和风险承担是核心问题。

现有的已经在做的模式包括压缩银行理财的非标资产,要求新的理财产品时间期限不能错配,将理财产品剥离到银行理财子公司,严控信托非标资金池规模,

正念君认为,如此大规模的资金需求,仅凭央行的货币政策定向调节以及金融机构的非负债模式,可调用的资金非常有限。除了压缩规模的方法以外,可能还需要较长的时间来调整。试想38万亿的规模在短时间内收紧的话,会对M2(3月期末值约为188.9万亿)造成非常大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