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刚兑的前世今生与未来(五)

刚兑表现与未来演变 中

第5节 信托刚兑未来的演变

影响因素分析

3、利率的市场化定价

刚兑的结果,是直接扭曲了无风险利率的价格。对自然人而言,无风险利率价格可能是银行理财的收益甚至排名靠前的信托公司产品收益,可以达到4%甚至8%。而在利率管制的体系下,银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远低于此。那么,市场的无风险利率到底是多少,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如果存在多个无风险利率,则必然有资金能在多个市场进行套利,使得风险向高收益市场积聚。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模式,2008年的金融危机,就是所有人认为CDS有强大的机构担保,资金过于向地产集中导致的系统性风险。

从监管的角度分析,利率市场化是必然趋势。只有利率市场化,各类资产价格才能反映各自的风险级别。正念君认为,这是破解刚兑的前提条件。试想,如果在利率管制的条件下强行取消刚兑,则势必引起资金来源的大幅度萎缩。这样的结果是进而催生新的,高收益资产的出现,最终有实力的金融机构会介入,以新的模式进行负债经营。

4、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定位

2018年12月2日,银保监会下发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明确了商业银行可以设立理财子公司。一时间各大银行均宣布设立,从4大行到股份制甚至城商行都有超过30多家机构申请。管理办法中明确的理财子公司的定位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这与信托法中规定的受托人角色一致。因此可以认为,未来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和信托财富管理的目标具有一致性。

(二)演变的路径与结果分析

信托和银行大量的靠自身信用负债产生的非标资产,如果短时间内完全转变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则系统性风险集中暴露的概率很大。因此,刚兑的解除只可能是循序渐进逐渐消亡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任意固定节点的要求,只是让刚兑以其他形式存在而不是消除。

从前述几个因素分析,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定位与发展过程是信托刚兑最大的影响因素。从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的业务约束条件,也明确了不禁止理财子公司向自然人发行自身非标资产和不良资产的业务。因此,目前理财子公司的定位,毫无疑问,是剥离银行原有的按照新规不规范的资产,使之逐步满足监管的相关要求。但理财子公司的资产承接之后什么时候达标并未明确。这种操作模式,与以前四大行配备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资产的思路有些类似。与之不同的是,之前资产的承接方是机构,是国企。如果按照新规严格执行,就变成了原有的银行负债业务转变为大量自然人承担的投资业务。无论未来的法律法规是否健全,这种模式可能都会导致系统风险,影响金融和社会稳定。

非标资产是非常难以压缩的,毕竟银行的主业就是从事非标的,从事负债经营的,指望未来理财都是标准化资产,都是投资类项目是不现实的。